青岛市城市管理局
青城管〔2020〕76号
关于印发《青岛市燃气供热服务进社区
工作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区(市)城管局(住建局、城建局),市能源集团,局机关有关处室,局属有关单位:
现将《青岛市燃气供热服务进社区工作方案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,加快推进落实。
青岛市城市管理局
2020年6月23日
青岛市燃气供热服务进社区工作方案(试行)
为持续提升我市燃气供热服务质量,建立实施常态长效的服务保障机制,让市民生活更加方便温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目标任务
按照规范创新、协同推进、常态长效的原则,实施燃气供热服务网格化模式,规范优化现行的服务保障机制,有效缩短服务链条,拉近服务距离,让服务融入社区、根植社区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(一)规范服务模式
坚持问题在一线解决,建立以区(市)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,各燃气供热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,居民用户参与的网格化工作模式,推动实现用户反映的燃气供热问题“小事不出社区、大事不出街道,基层解决为常态,市级转办为特例”。
1.建立社区服务网格。分行业建立服务网格,其中,燃气行业按照不多于1.5万户为1个服务网格,供热行业按照不多于3000户为1个服务网格(原较成熟的以片区或换热站为单位划分的服务网格,可适当放宽至5000户),实现对市政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用户服务全覆盖。
2.加强人员配置。服务网格按行业分别设置,其中,燃气行业每个服务网格的人员配备标准为:服务管家1人,检修服务员1人;供热行业每个服务网格的人员配备标准为:服务管家1人,检修服务员2人。服务管家主要负责本网格服务的日常组织调度、政策解答等,检修服务员主要负责故本网格障维修、设施设备检修等。服务管家和检修服务员可根据情况跨点兼任。
3.多渠道开展服务。各服务网格可单独建立微信服务群,也可依托既有的其他微信群开展工作。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依托换热站、维修点等设置固定办公点,以更好地服务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用户。采用微信服务群的,微信群的建立和运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。服务管家和检修服务员电话应保持畅通,保障用户能随时反映问题。
(二)规范服务信息公示
服务网格建立后,应通过各类服务窗口、微信服务群、社区公示牌、固定办公点(换热站)或入户发放明白纸等方式,公示相关服务信息,同时,还应在服务管家、检修服务员岗位变动或燃气安检季、供热季开始前、重要政策发布等关键节点定期公示相关信息,加快做好从“被动反应式”到“主动参与式”的服务转型。
4.公示服务方式。公开服务管家、检修服务员联系电话、微信服务群(二维码)等,实现服务用户的“一对一”、“点对点”,保障用户诉求有人倾听,问题有人解决。
5.公示服务内容。各服务网格应将行业政策、安全知识宣传和日常维修服务、燃气入户安检、一般投诉处置等作为基本服务内容。在保障基本服务内容落实的情况下,各服务网格可结合自身实际,提供供热管道冲洗、指导燃气安全装置安装等差异化或延伸服务,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等。
6.公示服务标准。应制订每项服务内容的时间、质量和承诺等,并进行公示。应将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作为服务网格24小时监督电话进行公示,便于用户监督。
7.公示服务时限。根据现有行业服务规范等要求,各类问题的响应时限为:
服务管家和检修服务员直接接收的问题,属政策咨询类的,应立即进行答复;需到现场解决的,应立即答复到现场的时间。服务管家和检修服务员通过其他途径(包括所在企业的指挥调度平台、12319热线等)转接接收的问题,自首接后,应于30分钟内进行回复,属政策类问题应立即进行答复,需到现场解决的,应立即答复到现场的时间。
一般性问题的办结时限为:
(1)供热测温:1个工作日。
(2)充水试压:5个工作日。
(3)室外、室内供热设施维修:勘查为1个工作日,维修为2个工作日。
燃气行业:
(1)居民用户室内燃气管道设施改造:勘查为1个工作日,改造为1个工作日。
(2)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气密性检测:1个工作日。
(3)居民用户室内燃气管道设施维修:勘查为0.5个工作日,维修为1个工作日。
对情况复杂、难以明确办结时限的问题,应及时向用户解释清楚,并尽可能采取其他应急措施,保障用户正常使用。
(三)规范日常运转
8.建立服务调度指挥体系。各燃气供热企业应建立起服务网格、企业信息指挥平台和城市管理12319(12345)热线“三位一体”的联动机制,实现派单管理、电话统计、定期回访、检查考核等闭环管理,促进服务网格规范运行。
9.加强队伍建设。各燃气供热企业应不断提高服务管家和检修服务员业务能力,组织开展政策标准、安全宣传、一般故障检修及日常巡查等岗前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相应的服务工作。
10.开展定期走访。各区(市)行业行政主管部门、街道社区、燃气供热企业和用户代表每半年开展1次随机现场走访或者发放问卷调查,听取群众诉求,及时改进、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。
11.建立台账管理制度。每个服务网格均要建立重点问题工作台账,通过动态管理、清单式推进的方法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。对未办结事项,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责任部门要及时了解情况原因,跟踪督办,对账销号。
12.实施“好差评”管理。把燃气供热服务的时效、质量等交给群众评判,维修、改造等现场服务类事项结束后均有群众打分。把“好差评”与现有的供热“以奖代补”考核、燃气供热行业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,市城市管理局定期通报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足,会同市燃气行业协会和供热行业协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“最美服务管家”和“最美检修服务员”评选,对服务质量好、群众满意度高的人员公开进行宣传报道,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实施步骤
6月下旬印发《青岛市燃气供热服务进社区工作方案(试行)》;7月上旬,各区(市)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并提报不少于10个试点小区名单;7月底前,组织开展试点,试点前,各试点小区要先行开展积存问题大排查,大起底、大整治活动,消除积存问题,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。试点期间,市城市管理局将在全市开展现场交流观摩;从9月份开始,在试点的基础上,逐步在全市推开。
2020年11月15日前,全市实施集中供热区域的服务网格要基本实现全覆盖;2020年12月底前,管道燃气企业的服务网格覆盖率要达到70%,2021年6月30日前,要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。各区(市)燃气供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“政府主导、企业主推,居民参与”的方式,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分工、细化目标、压实责任,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。
(二)广泛宣传,共同参与。通过网络、电视、广播、各类自媒体等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推广和宣传发动,积极争取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,形成通力协作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。
(三)巩固完善,建立长效。利用1年左右时间,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,完善服务标准,持续提升服务质量,并最终形成我市燃气供热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长效管理体制机制。
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