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办理依据
《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》及相关规定。
(二)办理条件
1.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。
2.燃气用气设施(设备)安装场所应具备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等国家标准规定的用气条件。
(三)申请材料
1.管道燃气报装申请表;
2.规划许可证;
3.图纸资料。审批的管网综合图复印件及电子版,总平面蓝图复印件及电子版,室内布置图。
备注:1.用户通过电话、网络申请报装时无需提供材料,只需留下申请人(单位)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,现场踏勘时获取规划许可证、图纸资料;2.规划许可证、图纸资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,申请人(单位)无需提供。3.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。
(四)环节和流程
1.受理申请与现场踏勘(确定气源接入方案);
2.验收通气(工程竣工验收,管道燃气设施置换并通气点火)。
(五)承诺完成时限
1.受理申请与现场踏勘(2个工作日);
2.验收通气(1个工作日)。
备注: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施工图设计、合同签订、工程施工、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城市供气企业无法控制时间。
(六)办理成本
1.建筑红线外配套费(入网费)按用户设计日用气量一次性缴纳,其标准为:
(1)工业生产用户、福利院和养老院等福利机构、托幼园所、学校食堂以及其他非营业性用户按每立方米不高于200元由燃气供需双方协商确定;
(2)酒店、宾馆及其他营业性用户按每立方米不高于400元由燃气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2.建筑红线内工程建设费根据工程预决算核定。
(七)收费依据
青价格[2006]211号文件关于市内四区管道燃气入网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。
(八)申请方式
2、24小时服务热线:0532-86635999;
3、通过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公众号及埃维集团网页申请。
(九)咨询电话
青岛埃维燃气平度有限公司:0532-86635999
(十)流程图
(十一)有关说明
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,予以实时更新。